代理该案的重庆者羽律师事务所律师游飞翥、游忠洪告诉记者,上游新闻对案件报道后的次日,铜城分局就和他们进行了沟通,此后还专门发来警方将通过电视台道歉的信息。
通过小吴以及记者的核实,对方是一名34岁的女子,名字叫贺莉(化名),家住洪河地铁站附近一个电梯公寓,她是租住户,家住6楼。
《专访证监会首席律师:证券集体诉讼进展如何?》此前,澎湃新闻注意到,这份发文字号显示为“玄纪审字(2017)81号”的“中共南京市玄武区纪委文件”已在网络上广为流传,该文件系“关于给予李钰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”。
相关报道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