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6月及2013年1月,古思尧游行示威时,分别焚烧国旗及涂黑国旗与香港特区区旗,经审讯后被裁定3项侮辱国旗及1项侮辱区旗罪成立,共判9个月,他上诉后减刑至4个半月。
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,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“在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”,与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>的解释》(节录)法释〔2012〕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:
《伊朗警告有关国家不要越过安全“红线”》林绍纲负责约谈康濯、严文井、阮章竞、袁静等人。在他的印象中,被约谈者都对当时的批判感到沉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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