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某公司董事长敖某作证说:王赣江先后介绍他认识过江西省、河北省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环保部门的领导。之后王赣江提出让翟某到敖某公司工作,每月8000元。但翟某并没有什么实际工作内容,也不常来单位上班。2016年春节前和5月,敖某公司以顾问费的名义送给王赣江和翟某各6万元,共计12万元。2016年8月,翟某以王赣江被调查为由,将12万元退还。
丈夫王赣江利用担任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副主任、巡视员等职务的便利,为相关企业谋取利益收受钱款落马,妻子翟某担任三家企业的“顾问”或“财务主管”,每月收取每家企业6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“空饷”,共计受贿96万余元。日前,翟某因受贿罪,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,并处罚金20万元。
《脱贫攻坚|忻州:“走西口”故地的反贫困决战》大白新闻梳理发现,曾担任过商务厅长的落马官员已有3人,分别是吉林省商务厅原党组书记、厅长丛红霞,安徽省商务厅原党组书记、厅长曹勇和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原主任委员、山东省商务厅原厅长吕在模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