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该条款的规定,索要10倍赔偿是消费者享有的权利。但值得注意的是,在2014年至2017年期间,江小华在北京多个区县法院提起过数十起购买商品后索赔的诉讼。
法院认为,《食品安全法》设立“10倍价款赔偿”制度的初衷是保证食品安全,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确立的是一种侵权责任形态。因此,当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时,若该食品尚未对消费者造成损害,则属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的质量不合格,消费者只能追究销售者的违约责任,向销售者请求货物价款等赔偿。
《国家速滑馆等北京市8个冬奥会竞赛场馆全部完工》“严惩挑战法律底线的资本大鳄,逮鼠打狼,敢于亮剑。”——2017年1月3日调研指导稽查执法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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