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7月,古思尧又在湾仔焚烧区旗,2016年3月再被裁定“侮辱区旗罪”成立,裁判官认为他已有三次同类前科,判刑6个星期。
海外网1月5日电 香港反对派团体“社民连”成员古思尧有过多次侮辱国旗及区旗的案底,上月29日,他又因去年两次在游行中涉嫌侮辱国旗而被拘捕。身担两项侮辱国旗罪的古思尧,今日于香港东区法院提堂受审。
《“天价律师费”绝不是工伤赔偿难的“对症药”》而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减为无期徒刑后,确有悔改表现,或者有立功表现的,在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;有重大立功表现的,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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