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查得好,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平公正!”居民刘先生对此事的查处拍手称快。他告诉记者,自己也曾遭遇过“萝卜招聘”的情况,对此类问题深恶痛绝。
得知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后,徐善瑾很高兴。他向固镇县检察院申请赔偿各项损失59万元,包括“人身自由赔偿金、医疗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”等费用。
《年终特稿|大陆真诚惠台利民,让人们看到了什么?》北京一中院于2017年11月1日立案,进行了公示,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北京市团河地区检察院检察员郭剑,秦城监狱监狱警察金峰、张浩宇出庭履行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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